公告
权利人 刘宝华 身份证号: 130603195708****** 于2019年 3月 21日,提出申请将坐落于 合欢街18号5号楼1单元2601室 产权证号: 冀(2019)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09992号不动产登记为其单独所有,目前已完成登记。因其隐瞒了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事实。
权利人 刘宝华 身份证号:130603195708******
权利人 张秀芳 身份证号:130603195810******
现共同申请将该不动产更正为夫妻共同所有。
现予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2年1月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。
公告单位: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