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李建国 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 东风中路1684号四里营铁路房舍20号楼3单元102室 冀(2020)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358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建国
2022年05月23日